宗旨:发展    和谐    唯美    生活    总编辑:IRUIGE    责任编编:余三禾    编辑:Davy 松江     总审稿:阿云    校对:Davy    工信备案:蜀ICP备2022029436号-2    公安备案:川公网安备51011502000593号


天府热点|发现安全隐患 广元4名举报人获2.6万元奖金


天府热点 2023-05-05 11:50:131262

  “13500元,很意外!我当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严重,特别担心出问题才举报的。”4月27日,在剑阁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奖金发放仪式上,举报人苟某领到举报奖金后非常激动并表示,今后遇到安全生产问题,他将继续做好大众监督,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据了解,当天剑阁县委县政府共向4名举报有功人员现场发放奖金2.6万元。

  据悉,剑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制定《剑阁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该县发布举报途径,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电话举报(0839-6603386)、“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欢迎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

  截至目前,剑阁县共收到举报线索12起,经核查9起属实,3起不实。对不实线索,剑阁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进行情况反馈;对9起属实线索,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督促涉事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对其中6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4名安全生产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

  四起典型案例:

  1月6日,剑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剑阁县某建材加工企业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核查属实,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督促全面整改,并依法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举报人王某获得现金奖励3000元。

  1月28日,剑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剑阁县某加油站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核查属实,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督促全面整改,并依法对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5万元。举报人刘某获得现金奖励6700元。

  2月19日,剑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剑阁县某项目弃渣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经核查属实,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督促进行全面整改,并依法对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9万元。举报人苟某获得现金奖励13500元。

  4月7日,剑阁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剑阁县境内某油气服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受伤。经核查属实,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置。举报人宋某获得现金奖励3000元。

Copyright © 2023 人文天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非盈利站点,拒绝一切有偿软文和广告!

;工信备案:蜀ICP备2022029436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1502000593号

;本站《网络自律承诺书》